2021年3月7日
为强化参与贵阳市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普查和审核单位的履职履责意识和工作质量,顺利完成贵阳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贵阳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11号)及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了《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考核办法(试行)》,该办法已于8月7日正式下发各普查办参照执行,贵阳市已于8月6日开始对我市各普查办的污普工作进行考核打分,拟定每一周发布一次考核成绩,每月做一次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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