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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 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负责人 | 袁志东 |
| 电子邮箱 | sthjj@guiyang.gov.cn |
| 地址 | 贵阳市南明区青云路275号 |
| 工作职责 |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依法对全市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依法对全市发生的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处罚。 (三)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机动车排气监管、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以及放射源的贮存、转运、处置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 (四)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负责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工作等。 (五)负责国家、省、市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部署的各项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依法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实施检查,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七)承担全市污染源信息系统和移动执法系统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执法检查和自动监控设备数据异常报警现场核查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及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负责重点涉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规范化建设、运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八)依法对全市有关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执法情况进行综合执法。 (九)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工作电话 | 0851-85983363 |
| 工作时间 | 9:00-12:00,13:00-17:00(周一 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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