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第三片区环境监测站为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对外开展检测(监测)业务,为确保本站监测工作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提供科学、客观、真实的监测数据和公正、严谨、高效的监测服务,特作如下声明:
1.本站具有独立完成监测任务的资源和能力,监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领导部门、个人意见和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对相应的监测结果负责,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2.本站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第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21号)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向社会公开出具证明作用的监测数据。
3.本站监测工作严格遵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监测数据和结果不受任何可能影响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及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影响,确保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4.本站严格执行有关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监测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结果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5.本站执行国家保密相关规定,保护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许可,不擅自发布、扩散或引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样品信息和监测结果。
6.不推诿或拒绝客户的投诉或异议。
7.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自觉接受公众、客户的监督。
8.本站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9.本站全体职工严格按照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自觉维护本站的公正性、独立性和诚实性。
以上声明,请各有关方面给予支持和监督。
贵阳市第三片区环境监测站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