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5月17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三三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每月结束后3日内,将本辖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及其落实情况、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落实情况、辖区内污染源监管情况、从严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进展情况、群众投诉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的查处等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
该项工作为阶段性工作,从5月份起至8月份结束,目前该项工作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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