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我局按程序对《清镇市温氏年出栏116万羽商品肉鸡高效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批复文号为“筑环审〔2020〕42号”。2022年3月22日,因“集团公司对清镇公司投资规划调整”,清镇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关于<清镇市温氏年出栏116万羽商品肉鸡高效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注销申请》,申请撤销《清镇市温氏年出栏116万羽商品肉鸡高效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筑环审〔2020〕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筑环审〔2020〕42号”文件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