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生态促进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生态建设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综保区开发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 31号)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相关要求,《贵阳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已由国家生态环境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确认,涉及我市的重点排污单位为178家,现予发布,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重点排污单位各项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