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 31号)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相关要求,《2019年贵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已由国家生态环境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确认,涉及我市的重点排污单位为139家,现通过网站发布,详见附件。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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